信网7月15日讯 15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2021年5月10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裕通线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青岛裕通线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重型橡套软电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裕通线缆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青岛裕通线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该单位生产销售的重型橡套软电缆(生产日期/批号:2020-04-19.规格型号:YCW 450/750V 2*4.抽样基数190米)被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有两项,分别为平均外径和导体电阻,平均外径的检验结果为11.5.导体电阻的检验结果为棕6.24 蓝6.31.该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青岛裕通线缆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2021年6月8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青岛裕通线缆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重型橡套软电缆;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646元;3、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没款合计665元整。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